美國十大姓氏:“史密斯”為美國第一大姓,用這個姓的有230多萬人。第二名至第十名依次是約翰遜、威廉姆斯、布朗、瓊斯、米勒、戴維斯、加西亞、羅德里格斯和威爾遜。其中“加西亞”和“羅德里格斯”這兩個拉美姓氏首次進入“十強”。 英國十大姓氏:史密斯(SMITH)、瓊斯(JONES)、威廉姆斯(WILLIAMS)、布朗(BROWN)、泰勒(TAYLOR)、戴維斯(DAVIES)、威爾森(WILSON)、埃文斯(EVANS)、托馬斯(THOMAS)、約翰森(JOHNSON)西方人的姓氏真可以說是千奇百怪、五花八門,尤其是美國人,堪稱全球之冠。比如說有人姓Apple,Orange;有人姓Rice, Wheat(麥子);有人姓Ham(火腿),Wolf;還有人姓Armstrong(胳膊粗壯),Coward(懦夫);有人明明是白人,卻偏偏姓Black(黑);也有金發碧眼的“白雪公主”,卻姓Blackman(黑男人);有的教授滿腹經綸竟姓Farmer(農夫),而識字不多的農夫竟姓Wiseman(聰明人)。 為什么這樣呢?這是因為他們的姓氏來源比較特殊。有人以社會地位作姓:像King金(國王),Pope波普(教皇);有人以祖先職業為姓:Farmer法莫(農夫),Smith史密斯(鐵匠);也有人以長相特點為姓:像Strong斯特朗(健壯的),Long朗(高個的),Short肖特(矮子);還有人以顏色為姓:Black布萊克(黑色的),White懷特(白色),Brown布朗(棕色)。另外還有以祖先居住的地方為姓,以鳥獸名為姓,以景物為姓的等等。據《美利堅掠影》介紹,美國人的名字很簡單,雖號稱3500多個,但實際常用的,女孩不過500個,男孩約800個,這些名字絕大多數是從《圣經》上抄下來的,不外約翰、彼得、約瑟、瑪麗等。美國父母為孩子取名,不像中國父母那樣絞盡腦汁,大做文章,只要照著《圣經》選一個滿意的就行了。相形之下,倒是美國人的姓極其復雜。美國是“民族大拼盤”,世界各色人種混居雜處,帶來各自的文化、語言、血統,也帶來各自的姓氏,稀奇古怪、五花八門,美國姓氏之雜必居全球之冠。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論,僅來自英倫三島的盎格魯——撒克遜血統移民姓氏之怪,就讓人大開眼界。 例如,有人姓蘋果(Apple),有人姓桔子(Orange)、大米(Rice)、小麥(Wheat)、玉蜀黍(Corn)一類糧食水果皆有姓之。 有人姓熏豬肉(Bacon)、火腿(Ham)、咳嗽(Cough)、狼(Wolf)、狐貍(Fox)、(灰(Ash)、毒藥(Poison)、公雞(Cock)、公鴨(Duck)、魚(Fish),未免令人覺得可笑。有人姓鳥(Bird),雖然中國人中不乏姓牛姓馬的,但稱呼“鳥先生”、“鳥太太”,在中國人聽來,總有幾分滑稽。 有人姓胳膊粗壯(Armstrong)。祖上必是大漢,壯得可以。有人姓懦夫(Coward),有人姓瘋狂(Crazy),姓棺材(Coffin),姓掃帚(Broom),甚至姓掃帚把(Broomstick)。還有人姓死(Death),姓地獄(Hell),這可就有些晦氣了,墳墓、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詞,在美國亦敢姓之,其余可想而知。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,卻偏偏姓黑(Black),而黑得發亮的人卻姓白(White);不少碧眼金發的“白雪公主”,別人卻叫她黑男人(Blackman)、蛋頭(Egghead)小姐、禿頭(Bald)小姐,陰差陽錯。有的教授富五車,滿腹經綸,大名竟是農夫(Farmer),而一字不識的農夫,卻堂而皇之姓起聰明人(Wiseman)來。姓富人(Richman)的不一定真有錢,有人姓一輩子銀行(Bank)、銀行家(Bankman)、金人(Goldman)、金質的(Golden)、珠寶(Jewelry)、戒指(Ring)、銀子(Silver)、股票(Stock)、現金(Cash),卻依然是一個窮光蛋,一文不名,姓窮人(Poorman)的卻可能是一個大富翁;自由人(Freeman)可能犯了法,鋃鐺入獄,不得自由,而罪人(Sinner)卻可能品行優良,一向奉公守法,何罪之有。當然,成神成圣、光宗耀祖人人向往,東西文化莫不如此,所以在美國,姓基督(Christ)、圣經(Bible)、教皇(Pope)、國王(King)、女王(Queen)、王子(Prince)、公爵(Duke)、伯爵(Lord)……者大有人在。有人戲稱,美國人文化太淺,胡姓一氣,美國人連“性”(Sex)都敢姓,連“強奸犯”(Raper)都敢堂而皇之作為家族姓氏代代相傳,這些家族的開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識丁,否則怎會開此玩笑。據美國學者艾爾斯登·史密斯在他的專著《美國姓氏》一書中考察美國姓氏的來龍去脈,英美姓氏大致四種來源:1、取自父(或祖)的名字,姓由父(或祖)的名字演變而來,例如約翰遜(Johnson),是約翰(John)的兒子,理查森(Richardson),是理查德(Richard)的兒子。 2、姓以地形、地勢而得。例如伍德(Wood)、丘吉爾(Churchill)等。這一類姓氏最多,約占英美總姓氏的40%。補充: 3、由渾名而成。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,家族由此而得姓。例如布朗(Brown,棕色)、布萊克(Black,黑色)、朗(Long,長)等。4、由祖先職業而成。例如史密斯(Smith,鐵匠)、貝克(Baker,面包師)、費舍爾(Fisher,漁夫)、法默(Farmer,農夫)、泰勒(Taylor,Tailor的變體、裁縫)等。當然,上述這四類都是指盎格魯一撒克遜血統美國人的姓氏而言,德、法、意、西俄、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內,如果都加在一起,據史密斯估計,全美國大約有150萬個不同姓氏。據“鉤子”(赫克,J·N·Hook)先生研究,美國萬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個。美國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:史密斯(Smith)、約翰遜(Johnson)、威廉斯(Williarms)、布朗(Brown)、瓊斯(Jones)、米勒(Miller)、戴維斯(Davis)、馬丁森(Martinson)安德森(Anderson)和威爾遜(Wilson)。史密斯名列第一,全美國約有200多萬人姓之。 補充: 英國人的姓氏早期居住在英國本土的人,一生下來就只取一個名,如:John(約翰)、Hilda(希爾達)。當時,人們群居共處,就地扎寨,因人稀寨小,取名John,Hilda的人屈指可數,人們不易混淆。隨著歲月的流逝,小村寨擴展成了大村莊,有些大村莊變成了市鎮。這樣,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幾個人取名相同。那么人們是怎樣區別這些同名的人呢? 第一個辦法就是在原來的名詞后面加上本人的職業名稱。譬如兩個人都叫John,一個的職業是織布工(the weaver),另一個的職業是廚師(the cook)。人們就分別叫他們John the Weaver(織布工約翰),John the Cook(廚師約翰)。類似的例子還有:John the Miller(磨坊工約翰),John the Shepherd(羊倌約翰),John the Thatcher(蓋屋匠約翰)。不久這些叫法就成了:John Weaver(約翰·威弗爾),John Cook(約翰&·庫克),John Miller(約翰·米勒),John Shepherd(約翰?謝潑德),John Thatcher(約翰?撒切爾)。這樣英語中的第二個名字即英國人現在用的姓便產生了,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。如:約翰·威弗爾的孩子可能叫做:Hilda Weaver(希爾達·威弗爾),Charles Weaver(查爾斯·威弗爾)等?! 」庞⒄Z中有個名字叫Wright,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。制造兩輪馬車的人叫cartwright,造車輪子的叫wheelwright、造船的叫shipwright。英國人至今還使用許多類似Wright(賴特),Cartwright(卡特賴特)和Wainwright(韋恩賴特)的姓?! 「鼮槌R姷男帐荢mith(史密斯)。英語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屬材料制造東西的人,如:goldsmith(金匠),blacksmith(鐵匠),tinsmith(錫匠),coppersmith(銅匠)。歷史上有很長一段時期smith一直是個重要的職業?,F在雖很少提到它,但在英國人的姓氏中卻仍被使用。 補充: 第二個辦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處名稱。這樣,同一村莊里名叫Tom(湯姆)的人,可根據他們住處區別開來,如:居住在山崖下的湯姆,緊挨林邊居住的湯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湯姆,從而出現了一系列以處所命名的姓: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Wood 樹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爾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Cliff 懸崖 克利夫 Tree 樹 特里 Lane 小巷 萊恩 Bush 灌木叢 布什 Brook 小溪 布魯克 Pond 池塘 龐德 Lake 湖 萊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有些姓是通過區別同名人的外表得來的: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漢譯 Short 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 布朗 Long 長的 朗 第三個辦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說法。用此種方法可以把三個同叫亨利的人稱為: Henry son of John. (亨利·約翰之子) Henry son of Robin. (亨利·羅賓之子) Henry son of William.(亨利·威廉之子) 最后這些名字就演變成了Johnson(約翰遜),Robinson(羅賓遜),Williamson(威廉遜)。 20210311